日前,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并明确了5方面20项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到2027年,交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行动方案》要求,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推动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
《行动方案》明确,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
《行动方案》提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行动方案》明确,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