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7月2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将会同有关方面,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上述两份文件很快将出台,作为《意见》的“1+N”的配套措施。通过政策措施的集中推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比如,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市场准入方面,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在招标投标领域,修改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力争通过扎实举措,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出台《意见》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通过有力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李春临表示。《意见》还就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比如,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方面,以增强政策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和协调性为重点来回应企业关心和诉求,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在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方面,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表示,将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中小微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目前正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通过揭榜发榜等形式,搭建大企业、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间协同创新平台。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汇聚更多创新资源,赋能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表示,将着重从五个“一体”抓好落实。一是一体推进守法诚信教育与法商素养提升,二是一体推进产权平等保护与优化法治环境,三是一体推进民营企业合规与防治内部腐败,四是一体推进依法维权与商会调解,五是一体推进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保护创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