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人群:
参阅: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
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
师资力量:
崔东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多年从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前培训,擅长《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作为律师多年参予工程纠纷案的辩护,具体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课程内容:
辅导老师通过提炼讲解,帮助考生掌握重点、难点。指明试题中可能出现的“陷阱”“雷区”“误区”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通过讲解答题思路,传授应试技巧。帮助考生准确地把握考试方向。
【课程制作:北京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研究室】
考试科目: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成绩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简介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注册管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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