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时间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应具体规定交货时间、装运地、目的地、能否分批装运和转运等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对于FOB、CFR、CIF、FCA、
CPT、CIP的合同,卖方只要在合同规定的装运地(港)将货物装到船上或交付承运人监管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以这类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是一种装运合同,合同中的交货时间实际上是装运时间,卖方对何时到货并不承担责任。而D组的贸易术语和EXW、FAS术语,则是卖方必须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实际控制之下。因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时间是买卖双方实际交接货物的时间。
交货时间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推迟和提前交货都构成违约。
对于装运合同中装运期的规定,通常有下列作法:
|